第(2/3)页 曾经那些因为“周家明将来会成为一个有钱人”这个未来而努力压下的不甘心与痛苦开始填满李碧霜的整颗心脏。 她无法控制的开始去想现在已经变成有钱人的段青恩,他很体贴,也很温柔,不像是周家明一样逼着她要她工作,叶翠香这个婆婆也比周母要做的好太多太多了,上辈子,一开始叶翠香还提起过希望她去工作,但她表示不想去之后段家也就任由她了。 虽然过得是穷日子,但家里最好的东西永远都是给她的。 再看看周家,抢走了她的嫁妆,还把她赶到破屋子里,明明该周家明养她,现在却要她赚钱养周家明。 在没有清楚意识到段青恩也可以变得这么有钱之前,李碧霜不会去注意到这些,但在面对事实后,这些想法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就好像是有个人本来拥有一个苹果,在路上看到个大西瓜就把苹果丢了抱着西瓜回家,一路上还在沾沾自喜自己多么聪明做的多么对,结果等回了家,才发现西瓜是真西瓜,苹果却是金苹果一样。 亲手丢掉了最渴望的东西,足够让李碧霜崩溃了。 *** 段青恩没有在乎李碧霜之后过的如何,签字让公司的人去c大处理完她的离职手续后,他就没有再关注过这个人了。 他的圈地计划按部就班的做着,自从中介公司名声起来之后,段青恩赚钱的速度就加快了起来,而赚来的钱,则是都被他投入到了圈地中。 当然,他也不光是只靠着中介公司挣钱,攒够地皮后,段青恩当时的钱不足以盖楼什么的,索性就先空出了中心来,开始在周围建立各种生活设施。 比如超市,健身房,他甚至出资在附近的江边重新把上面的小路铺了一遍,又栽种了许多漂亮的鲜花。 美化城池是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后才会提出的,段青恩个人出资提前了它,虽然只在江边这一小范围提前了。 老实说做完这些后他手头上的钱几乎全部花完了,但好在这个时候,段青恩已经将这一片改造成了目前a市内最合适居住的地段。 位于市中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都不远,路上不像是其他地方一样坎坷有石子,归归整整适合小孩子打闹,超市菜场花园样样具备,谁都能看得出来,只要在这里盖房子,一定不缺买家。 投资商就是这么拉到手的,段青恩或许本身没什么背景,手头上也没多少钱,但他拥有这片地,这就是资本。 高楼很快盖了起来,给足了钱,又派了可靠的人监工,不过几年功夫,这栋在刚刚要建立时就被不少打算买房的人盯上的小区终于宣布竣工。 除了留下了两间大面积房屋自主,剩下的段青恩都拍板卖了出去。 他是清楚的,这些房子再过十几年一定疯长,就算是现在,房价也在涨,但留着这些房子,也不过是在十几年后赚一大笔钱而已。 而现在,他手里有了钱,照样可以钱生钱。 李红枫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房子销售一空,才开盘不到两个月,就已经卖完了,这其中除了因为这个小区的确是目前来说a市住着最后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小区外,还有就是因为房价涨的太快,让一些本来只打算观望的人们忍不住下了手。 “房价还会往下涨,他们会感激现在买房这个决定的。” 段青恩拉开车门,看着自己的妻子坐了进去,这才从另一边上车。 几年过去,李红枫看着成熟了一些,虽然因为被保护的很好眼中满是清澈,但行为举止都已经偏向女人而不是女孩。 这几年里,段青恩给她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她可以无忧无虑的沉浸在学海中,不缺钱,丈夫又在身边,读书又通畅,这些汇聚在一起,就变成了如今这个浑身都洋溢着松快与幸福的李红枫。 总之,就是那种让人一看就知道她生活的非常好的样子。 “好了,开车吧。” 段青恩坐稳之后,对着前面的司机说着。 他现在不用像是刚来a市时那样,无论是干什么都要自己开车了,一个成熟的董事长,应该有自己的司机。 俗话说衣锦还乡,他打拼了这么久,如今事业稳定了,当然也希望能够和母亲一起分享胜利的喜悦。 车开到段家时,叶翠香正在乐颠颠的看热闹。 周家儿媳妇李碧霜几年前就有点疯疯癫癫的,说是跟着周家明一起去a市,结果没多久就被送了回来,据说是她每天都去周家明学校闹,要他给生活费,不给生活费就哭周家明背信弃义,考上大学就看不上自家老婆。 这事挺稀罕的,毕竟当初周家磋磨李碧霜成那样都没见她翻脸,结果只是去了一趟大城市,回来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干活不说,还一天天的要买这个买那个,不给钱就闹,要离婚就嚷嚷着要闹到周家明学校去,周母为了儿子的前途,只能忍了她。 这不,周家明毕业了,周母没了顾忌,闹腾着要替儿子休了李碧霜这个败家女人呢。 叶翠香看热闹看的欢快,因为听说周母突然发难是因为周家来了个道士,周母让人帮她算算命,结果他掐指一算,说李碧霜是丧门星,李碧霜能乐意听吗?直接就闹开了,儿子都毕业了,周母也没有了需要忌惮的,也跟着吵了起来。 要说叶翠香现在可是一点都不觉得周母讨人厌了,儿子儿媳不在她身边,虽然说生活无忧,但她还是有些寂寞的,不过自从李碧霜回来,周家这一天一小闹,三天一大闹的,看的她不知道有多欢快。 寂寞是什么?能有看周家那个婆娘被李碧霜气到说不出话来好玩吗?! 她跟着村里人一块在周家门前探头探脑的,见着那道士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又起了一卦,眉头皱的死紧,摇了好几下头:“不应该啊。” 第(2/3)页